各省辖市基础教研室,各直管县(市)基础教研室:
为总结基层教研工作经验,鼓励各级基础教研部门和广大基础教研工作者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升专业指导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教研系统在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我室决定表彰一批河南省基础教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推荐名额
1.基础教研工作先进单位:省辖市基础教研室及所属县(市、区)基础教研室、直管县(市)基础教研室可申报基础教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单位的表彰名额推荐比例为市、县两级教研室总数的20%,其中:省辖市5个;直管县1个。
2.基础教研工作优秀个人:省、市、县(市、区)的学科教研员可申报优秀个人,其表彰名额推荐比例为在编教研人员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基础教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围绕基础教育中心任务,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积极完成上级教研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室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室整体工作思路清晰,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注重学习型单位建设;单位无违规违纪教研行为和记录。
2.教研组织网络健全,各学科设置齐全,学科教研员配齐配足,配备有较先进的办公设备,教研经费有保障。
3.充分调动教研员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教研队伍整体素质高,创新意识强。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师培训等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5.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二)基础教研工作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完成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在教科研课题研究、教学实验和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社会效益。
2.在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教研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课程开发、教材建设、课改实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在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教师培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审程序和材料报送
基础教研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由省基础教研室评审办公室依据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市(县)基础教研室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审定。
推荐参评先进单位的须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能反映本单位教研工作亮点和特色的总结材料1份(5000字以内);推荐参评优秀教研员的个人须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提交反映本人教研工作经验与特色的材料1份(3000字以内),同时提供当年加盖公章的表彰、课题、论文等证书复印件一套。推荐表及总结材料均为A4纸双面打印。
各省辖市基础教研室负责汇总推荐本市所属的县(市、区)基础教研室的申报材料并报省基础教研室评审办公室;各直管县(市)基础教研室推荐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基础教研室评审办公室。请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稿于2015年1月20日之前报送省基础教研室评审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奖励办法
省基础教研室评审办公室评定的河南省基础教研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由省基础教研室统一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下发表彰决定。
联系人:白玉堂 电 话:****
电子邮箱:by136t****@163.com
附件:1.河南省基础教研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河南省基础教研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3.河南省基础教研工作先进单位推荐汇总表
4.河南省基础教研工作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4年12月2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