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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2015年01月13日 15:50:04 来源:驻马店市教育局 访问量:3544 作者:监察室

各科室、工会、团委、年级段:

现将驻马店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驻教纪【201451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贯彻落实。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3963651933   3651916    2987726

学校举报电话:        ****

 

                            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商业学校)

                               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

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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