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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遴选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2021年03月19日 11:03:50 来源:驻马店市教育局 访问量:8975


驻教师〔2021〕8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中小学校:

为加快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意见的通知》(教师〔2009〕7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文件要求,按照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安排,结合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遴选一批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研究能力,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熟练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严于律己、廉洁从教,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违反教师规范“六条禁令”。

4、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积极参加培训,从2016年起继续教育已完成360学时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任教满6年。担任县级骨干教师2年以上。

二、遴选办法

1、广泛宣传,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测评,逐级选拔的程序。
    2、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综合考评,确定初选名单,公示后按分配指标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报,同时填报《驻马店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一份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3、市教育局将对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进行培训考核,经考核认证合格的授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平,不得违规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
    2、遴选培育对象时,兼顾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过度集中在个别学校;对长期坚持在农村边远学校及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要优先遴选。
    3、各县区教育局及局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驻马店市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不得突破。

 

联系人:驻马店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薛飞

  话:2915823
  箱:zmd****@163.com
 
附件:

1、驻马店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

2、驻马店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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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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