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工作纪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工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纪律性,树立廉洁高效、爱岗敬业的队伍形象,根据学校党委研究,现就进一步严肃单位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中途离岗、私自调课,上课期间严禁接、打电话;
2、不准工作时间炒股、网上看电影、网上购物、玩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
3、不准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以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中兼职任教等;
4、不准向学生推荐、摊派、发售学习资料等;
5、不准索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或提供的宴请等;
6、不准工作日饮酒;
7、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不准传播不利于学校团结、发展的言论;
9、不准做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学校形象的行为;
10、认真做好备课、作业批改、课后反思、听课、教研等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各种会议和教育教学活动;
11、认真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杜绝作弊;
1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做好协调,杜绝推诿。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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