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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优秀教师”的通知

2018年03月07日 17:55:27 访问量:3232

各科室、年级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评选校级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2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更好地做好先进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从而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制定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方案,具体条件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教龄满一学期以上的,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市、镇、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学校教科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质量目标。
  2、每月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所任教的班级学科均须合格率达90%以上。

(五)廉

1、按照学校要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教。

2、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宴请和有价证券。

3、不向学生推销课外书籍,不向校外结构推荐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等。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先进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校级先进教师评选方案。学期结束前,由年级段根据学校规定的优秀教师名额按11.5的比例提名年级优秀教师候选人,再由年级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3、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确定先进教师名单。
  5、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附件1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学武

副组长:  王建中   谢保德   徐明华   朱建坡

  员:  魏彦林   介鸿亚   王宪有   闫钦鹏

          金照峰   马耀华

             

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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