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
班级管理责任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班级稳定、学生安全及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主任要了解学生的每天出勤情况,如遇到学生不明情况的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生科,学生因事因病离校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请假学生的跟踪追查工作。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学生进行罚款。
3、班主任应该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表现、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4、班主任对学生校内外各类安全管理必须常抓不懈,提高学生在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饮食、交通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防病、防骗、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扩大教育普及面。
5、做好传染病、突发病、常见病的防范、监测、上报工作;做好食品卫生安全、远离毒品、吸烟危害和防治传染病、突发病、常见病的卫生常识等宣传教育;做好意外伤害的防护、初步救治知识的宣传、辅导工作。
6、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若因班主任失职而有事故发生,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期限为一学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字):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