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
家长文明学校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班主任负责考勤,认真做好书面记载。
3、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二、听课制度:
1、听课时应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课,做到不讲话。
2、不吸烟,不随便走出课堂。
3、随带手机的应关机。
4、自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三、考核制度:
l、家长学校授课完毕后,各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考核。
2、学校实行考核登记,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证书。
四、评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 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五、家长委员会委员
在本校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中产生,委员产生后, 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使其既有代表性 又有权威性。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中途学生毕业离校 其家长委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六、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家长代表15—20人组成,设主任一人, 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保额数依据学校、班级数和班级学生数多少确定,一般情况下校家委会每个年级至少有二名委员,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委员要有适当分工
七、家长委员会要经常征求各班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与校方共同举办学生家长参加的活动。
八、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一至三次,以总结检查家教工作,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者,则尽量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9年1月8日